《作·做·為·搞·攪》同義詞與近義詞
都有從事某種活動的意思。
區別是: “作”的本義是興起,引申為制造、進行等。
“做”就是制造的意思,引申為從事某種工作或活動。
“為”本是個動詞,即 “做”、“作”的意思,如“為所欲為”、“所作所為”等。
“搞”本是西南方言詞,現在已經全國化了,意思是做、干、弄等。
“作”與“做”的區分是: 凡是有興起、創造、裝扮、發生等意義時,一般都用“作”; 凡是有制造(特別指制成器物) 、干 (勞動) 、充當、擔任、結成(關系)等意義時,一般都用 “做”。但是,“作”可以代替“做”(只有“做作”除外),而“做”卻不能包括“作”。如“振作”、“著作”、“作品”、“作怪”、“作文”等等,都不能寫成“做”。
“做”與 “為” 的區分: “為”有“做”的意思,但“做”的含義比較廣泛; 在具體語言環境里,含義也比較具體。“為”作動詞用時,有時可以表示“治理”,這是“做”和 “作”所沒有的。
“攪”是拌和的意思,如毛澤東詞《念奴嬌·昆侖》里有“攪得周天寒徹”句,這句是說資本主義、帝國主義,把整個世界變得冷酷無情,給全世界帶來了瘟疫般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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