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之道·剛直·陸杲執法不畏權勢
陸杲,字明霞,江蘇吳縣人。梁天監五年(506),任御史中丞,是司法機關長官。他忠于職守,剛直無私。有個山陰縣令貪贓枉法,被陸杲捕辦。當時皇帝的親信大臣黃睦之,想疏通關節,求得從寬判處。陸杲置之不理。梁武帝蕭衍聽說此事,問陸杲,陸說:“確有此事。”武帝問他是否認識睦之,陸說不認識。武帝指著站在他身旁的黃睦之說:“就是此人。”陸杲竟怒形于色,指責武帝:“你皇上代表國家,竟敢包庇犯國法之罪人!”黃睦之想不到有人會在皇帝老子面前揭發他,大驚失色。武帝也惶悚不安,感到內疚。人們紛紛贊揚陸杲不畏權勢,執法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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