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葉校官擢判梧州
鳴騶慷慨賦河梁②,佩有虔刀氣自揚。
疋驥旋當舒健足③,三魚曾報集華堂④。
薰風攜李吹征旆⑤,云影蒼梧迓去檣⑥。
佐牧知君才不忝⑦,定將文教變遐荒⑧。
詩詞類別:即事感懷
來源:《粵西詩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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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葉校官:名于僉,明代閩縣(今福建福州)人。舉人。明神宗萬曆十五年(公元一五八七)爲梧州通判。校官,察探情事之官。
②鳴騶(zōu鄒):指貴官出行,前有喝道,后有騎卒。鳴,喝道聲。騶,騎卒。河梁:橋梁。舊題漢李陵《與蘇武詩》之三:“攜手上河梁,游子暮何之?”后世因用送別之地的代稱。
③疋驥:等于説一匹駿馬。疋,通“匹”。
④三魚:即魚符。爲皇帝授予臣屬的信物。唐制,五品以上的官都有隨身佩帶的符,分金質、銀質、銅質等,故稱“三魚”。華堂:華麗之廳堂。
⑤攜(zuì醉)李:地名,古地在今浙江嘉興縣西南。《春秋·定公十四年》:“于越敗吳于攜李。”旆:泛指旌旗。
⑥迓:迎接。檣:帆船上掛風帆的桅桿。
⑦不忝:猶言無愧。
⑧文教:指文章教化,禮樂法度。遐荒:八荒邊遠之地。
黃惟楫
黃惟楫,一作黃維楫(生卒年不詳),字説仲,明代天臺(今浙江天臺縣)人。善詩,曾與王世貞、區大任等相互酬唱。有《黃説仲詩草》及傳奇《龍綃紀》(演柳毅傳書事)。
朝代:明代
籍貫:浙江天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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