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典故·河西詔
【出典】 《后漢書》卷二三《竇融傳》:“五年夏,遣長史劉鈞奉書獻馬。先是,帝聞河西完富,地接隴、蜀,常欲招之以逼囂、述,亦發使遺融書,遇鈞于道,即與俱還。帝見鈞歡甚,禮饗畢,乃遣令還,賜融璽書曰:‘制詔行河西五郡大將軍事……’”
【釋義】 河西詔,指專發給河西(轄境在今河西走廊一帶)的詔書。東漢初竇融據河西,稱五郡大將軍。光武稱帝后,竇決策附漢,遣長史劉鈞奉書獻馬。光武亦因劉鈞詔封竇融。因此事皆通過劉鈞進行,故亦作為詠劉姓人物之典。
【例句】 罷草河西淮南詔,沒一字、諮尚書省。(劉克莊《轉調二郎神·再和》2610)這里的“罷草河西詔”用劉鈞事表明自己罷職后,草詔等事均與自己無關。用此典以切自己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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