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教”是會意字。甲骨文左為子,兩個叉表示孩子在學算術,右邊是一只手拿了一條教鞭。金文的形體與甲骨文相似。小篆線條化。隸變后楷書寫作“教”。
《說文·教部》:“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從攴,從孝。凡教之屬皆從教。”(教,在上位的施教,在下位的仿效。由攴、孝會意。大凡教的部屬都從教。)
“教”的本義是教育、指導。如《禮記·學記》:“教也者,長善而救其失者也。”
古代帶有施行教化之意的文告一類的文體也稱為“教”。這些教令是為了普及教化、讓老百姓接受教育的。如蕭統《文選》中有傅亮為南朝宋劉裕所作的《修張良廟教》。
由教育又引申為使。如白居易的《琵琶行》:“曲罷曾教善才服,妝成每被秋娘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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