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
“火”是象形字。甲骨文的字形像一團燃燒的火焰。金文將甲骨文填實了。小篆線條化,還保留了一點向上的火苗之形。隸變后楷書寫作“火”。
《說文·火部》:“火,毀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凡火之屬皆從火?!保ɑ?,(齊人叫)毀。表示南方的一種物質,火光旺盛而向上。象形。大凡火的部屬都從火。)
“火”的本義是物體燃燒所發的光、焰、熱?;鹧媸羌t色的,故用來形容紅色的事物。如“火燒云”?;馃崃?、沖騰,故又用來形容興旺、熱烈,如“場面非常火暴”。
“火”還常用來形容暴躁或憤怒。如“他這個人是火性子”。
失去控制的大火蔓延起來會非常迅速,故又引申比喻緊急、急迫。如“十萬火急”就用來形容事情緊急到了極點。
至于中醫所說的“上火”,包含了人們口干咽痛、心中灼熱等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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