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

“兀”是象形字。甲骨文是面朝左側立的一個人,其頭是平頂的。金文的形象與甲骨文基本一致。小篆的形體線條化。隸變后楷書寫作“兀”。
《說文·兒部》:“兀,高而上平也。從一在人上。讀若敻。茂陵有兀桑里。”(兀,高而上面平坦。由“一”在“兒”上會意。音讀像“敻”字。茂陵縣有兀桑里。)
“兀”的本義是山光禿的樣子。如杜牧《阿房宮賦》:“蜀山兀,阿房出。”又可指突出、高聳。如“突兀”。
用作副詞,表示還、仍然。如“他兀自唱個不停”。
兀
“兀”是象形字。甲骨文是面朝左側立的一個人,其頭是平頂的。金文的形象與甲骨文基本一致。小篆的形體線條化。隸變后楷書寫作“兀”。
《說文·兒部》:“兀,高而上平也。從一在人上。讀若敻。茂陵有兀桑里。”(兀,高而上面平坦。由“一”在“兒”上會意。音讀像“敻”字。茂陵縣有兀桑里。)
“兀”的本義是山光禿的樣子。如杜牧《阿房宮賦》:“蜀山兀,阿房出。”又可指突出、高聳。如“突兀”。
用作副詞,表示還、仍然。如“他兀自唱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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