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
“體”是形聲字。小篆從骨,豊聲。隸變后楷書寫作“體”。漢字簡化后寫作“體”。
《說文·骨部》:“體,總十二屬也。從骨,豊聲。”(體,總括全身十二分屬之稱。從骨,豊聲。)
“體”的本義指身體。引申指手腳、四肢,也指身體的一部分。如“四體不勤,五谷不分”中的“四體”即指人的兩手兩足。
又引申指體態(tài)。如《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可憐體無比,阿母為汝求。”后引申指文字的書寫形式或書法家的書寫風(fēng)格、法式。如“篆體”、“楷體”。
還引申指著作的形式、體裁。如“古體詩”、“駢體”。
用作動詞,表示親身體驗、實行。如成語“身體力行”。又引申指設(shè)身處地為人著想。如“體諒”、“體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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