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
“末”是指事字。金文在“木”的上面加了一個小橫作為指事符號,表示這個字指的是樹梢。小篆把表示指事的符號延長了。隸變后楷書寫作“末”。
《說文·木部》:“末,木上曰末。從木,一在其上。”(末,樹梢叫末。從木;一,標志在樹木頂上。)
“末”的本義是樹梢。如《左傳·昭公十一年》:“末大必折。”引申指不重要的東西。如成語“舍本逐末”,就是丟掉主要的,追逐次要的。
泛指物體的尖端。如《孟子·梁惠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
還引申指盡頭、最后。如杜甫《天末懷李白》:“涼風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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