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之道·廉潔·拒賄絕禮四則
戰國時的魯國宰相公儀休,奉法循理,剛正廉潔。有一個朋友得知他喜好吃魚,便弄了一筐魚給他送去。他堅辭不受。朋友就問:“聽說你愛吃魚,這才送了魚來,你為什么不收下呢?”公儀休回答說:“正因為我喜歡吃魚,所以才不能收你的魚,現在我是宰相,有人給我送魚,如果我因收了魚而被罷了官,不僅沒人再送魚,連拿錢買魚也不能了,所以我無論如何不能接受啊!”
東漢時,河南南陽郡還出了個“懸魚太守”羊續。羊續初到南陽上任時,南陽送禮風很盛,郡丞(他的副手)帶頭給他送條大魚,羊續不收,郡丞執意留下,于是,羊續便把這條大魚用麻繩穿著掛到房檐下。“懸魚太守”從此得名,送禮的歪風很快制止了。
羊續之后,唐朝還有個“懸綾于梁”的故事,司農卿段秀實的家人接受了別人送的粗綾300匹,段秀實得知后,怒責家人說:“我終究不能讓他人之物玷污我的府第。”隨即下令將200匹粗綾高懸于公堂梁上,以示拒賄絕禮的決心。
又據《五總志》記載,北宋一位地方官以為本朝宰相王安石善于詩文,自然喜愛文房四寶,為投其所好,送來一方硯石,并當面夸耀道:“此玉‘呵之可得水’!”王安石一口拒絕,并笑吟:“縱得一擔水,又能值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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