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的文化精髓
為什么合適中國的文化精髓?
因為中華文化就其本質來講就是一種和諧文化。古代文化主體的儒家、道家等學派關于和諧的豐富思想,既形成了和諧文化的固有傳統,也是今天建設社會主義和諧文化與和諧社會可資利用的寶貴的思想資源。
中國古代思想家早在2000多年前提出的“和實生物”、“和而不同”等思想,就是主張國家之間、民族之間、人與人之間和諧共處;不同文明之間和諧共存;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溫家寶(前)總理曾強調,“和”是中華文化的精髓,是中國人民奉行的崇高價值,在中國歷史上曾經起了促進民族團結,增強民族凝聚力,實現睦鄰友好的積極作用。
“和”是自然社會不同事物的矛盾統一。其中所稱“樂”和,因為先秦時代詩、樂、舞三者合一,常以“樂”表示藝術總稱,因而其論“和樂”,即通于文藝美學。
“和”是宇宙自然、社會人生發生的規律,存在的常態,功能的佳境。如前引史伯“和實生物”、即為“和”的最高審美義蘊提出了哲學依據。其中“和五味以調口”、“和六律以聰耳”、物錯雜以成“文”等論點,對“和”發展為審美范疇影響尤大。而道家(老子》四十二章又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最后從宇宙本體論、生化論層面,闡釋了“和”是陰陽二氣矛盾統一,是生成萬物的內在依據或存在狀態。而《莊子·天道》篇稱“與人和者,謂之人樂;與天和者,謂之天樂”,天和、人和,即是順應自然,而不要人為地干擾,甚至破壞自然,這是萬物之美所以產生的哲學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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