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網上轉貼的一件事,引起網友評論。講述了一個八旬老翁跳入水池就一個花甲老人何大媽。時候何大媽為表感激之情,救命之恩,親自上們道謝。82歲的孫老伯要求找電視臺或者報社宣傳一下他見義勇為的行為。對此事,何大媽的女兒懷疑老人的救人目的。
對此,我并不能憑借自己的想法盲目評價老伯的目的,但是唯一能肯定的是老人的行為是對的。所以我對他的目的做了一下分析
為財:
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假設老伯是為了就得張大媽之后向其索要錢財作為救命費。但是老伯并沒有這樣做,他只是在何大媽去道謝時請求何大媽去報社宣傳一下他的救人行為,并沒有侵犯何大媽的任何個人權利。說明了老伯的救人動機,并不是為了獲得什么利益。只是為了見義勇為,救他人于危難之中。再者說,老伯要那么多錢還有什么用。他今年已經82了,還有多少日子,恐怕他自己也不清楚。這就讓我想起了小沈陽那句經典的臺詞“你知道人生最最痛苦的事是什么嗎,人死了錢沒話了?!碑斎?,這只是開個玩笑。我們應該肯定他的行為。
為名利:
前面已經說過,他是一個82的老人了,名利好有什么用,徒有虛名,一個虛銜罷了。更何況他80多歲了,估計路都走不穩了,還能夠見義勇為。證明他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救人并不是頭腦發熱。他是一個老人,比年輕人多了一分生活經驗,對了一份老練,多了一分穩重。救人事他也不知道后果會怎樣??隙ㄊ潜е帮L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決心。試想一下,這樣一個老人還會是為了名利嗎?如果真的下去上不來了,那充其量算是“追封” 這樣的名又有什么用?
如果這兩種觀點都不對,那么就只有一種可能。他要宣傳到電視臺或者報社是為了呼吁更多的人能夠幫助其他有困難的人,每個人多獻出一點愛心,創造出一個大道為公,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理想社會并不遙遠。
這樣一種行為不應該得到任何人的質疑,應該被更多的人理解,尊重,學習。而不是被一些閑言雜語妄自評論的
——李世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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